通知公告:

长期招聘生活服务商、家政、陪护、维修等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53-96365,联系QQ:511110553。

法规政策
法规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养老动态 > 法规政策
芜湖市弋江区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
作者:智能化养老 发布于:2015-3-11 20:45:42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民生工程政策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信息案例》要求,公开的事项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示内容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和漏报。
    (二)规范统一。除部分涉密信息外,当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信息按照区民生办统一的规范文本公示到位。
    (三)责任明晰。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做好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区民生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负责实施项目网上公示具体工作。
    (四)积极稳妥。在现有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基础上,不断拓展信息公示的层次和范围,符合条件的先行先试,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思路推进网上公示工作。
 
    二、公示内容
    (一)民生工程政策。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牵头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方案、配套政策、任务分解情况等。
    (二)工程项目信息。工程类项目公示项目建设点、开工及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投资规模、监督方式等。
    (三)受益对象信息。补助类项目公示补助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及最终确定的受益对象基本信息、审核单位、补助标准、发放金额和监督方式(含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
培训类项目公示培训机构、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受训人员、和监督方式(含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
    参保类项目公示参保对象基本信息、缴费金额、补偿金额和监督方式(含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公示主体
    (一)牵头部门。区民生办负责协调、统筹、指导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负责本辖区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全程公示牵头工作。
    (二)责任部门。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是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部门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具体工作,公布民生工程项目政策、申请流程及任务分解情况等。
 
    四、公示时间
    全区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从2015年起全面推行。
    (一)民生工程政策。政策文件等公示内容应在文件签发后10个有效工作日内公示。
    (二)补助(参保)类项目。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受益对象信息上网公示。
    (三)工程类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信息上网公示。
    (四)培训类项目。在培训任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机构、人员信息上网公示。
    以上信息要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定期动态调整。
 
    五、公示方式
    区民生工程网站在首页设立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专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开公示民生工程信息。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对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动态管理、注重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民生工程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网站公示内容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加强公示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全面公示、接受监督。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丰富公示内容,创新公开方式。通过社区公示栏、村务公开栏、为民服务代理店公示、民生工程形象化标识、网上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公示民生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长期监督。
 
    附:1、民生工程项目网上公示指导目录;
            2、民生工程项目信息公示表;
 


*** 关注智能化养老,就是关注以后的自己 *** 


官方网站:www.znhyl.com
咨询QQ:511110553
兼职、志愿者QQ群:375153884
96365产业联盟QQ群:84195010
24小时免费回拨热线:0553-96365
直拨电话:0553-3996365、4996365  
网站首页 | 走进中心 | 养老动态 | 服务项目 | 服务机构 | 呼叫产品 | 申请加入 | 联系我们